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咨询问题丢失物品

财产损害赔偿
2022-10-30 20: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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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失物不能善意取得的法律依据:遗失物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 拾得遗失物权利中的所有权归权利人所有。我国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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