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已经离过一次婚,但户口本是未婚,在结婚领证,需要离婚证吗

结婚
2022-10-30 21:2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本上写未婚就说明当事人没有结过婚,那就不算再婚,算是第一次结婚,不需要离婚证。如果真的是再婚,那就需要携带离婚证明,不一定就是离婚证,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结婚证一般来说,是不用提供离婚协议书的,即如果是头婚的话,只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无配偶和无血缘关系的证明。但如果是再婚的话,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准备好离婚证。所以离婚协议是没有必要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有离婚证户口本是未婚的,只要经法定程序即可以再结婚。再婚需要的证件包括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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