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保安。没签合同。没有社保福利什么都没有公司还乱罚款。用各种理由把老园工迫走。请律师指点。谢谢

其它
2019-04-20 12:27: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补偿金。没缴纳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第一,如果劳动者由于个人不努力没有完成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扣工资,但所剩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第二,劳动者由于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说由于某些情况、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工资,但是扣减工资的比例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可以逐月扣除,最后累加。
    第三,劳动者请事假,那么工资相应就要扣除一部分。
  • 公司乱罚款,肯定是违法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早已被废止,企业行使处罚权的依据不复存在,如果企业仍将罚款作为对员工的惩处办法,可能面临相关条款被认定无效,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或者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系列风险。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而例外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说,在公司未遭到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公司的罚款行为绝对是非法的。
  • 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允许承包人进场施工,属违法行为。
    以上情况直接导致工程结束,工程款拖欠不给,施工方利益受到损害。
    但是没有签合同的事实已经发生,被拖欠工程款我们还能怎么去挽回。

    收集最全面的证据,诉至法院,只要你的情况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记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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