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遗嘱留给孙子,而两个儿子没份,该遗嘱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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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双亡,没有留下遗嘱,就要按法定的顺序进行
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中,所有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继承时,可以平均分割父母的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割,按贡献和赡养父母的时间来分割遗产。
对于房产,可以由一个人实际继承。
聘请房屋鉴定部门,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
继承人数分成数份,由实际继承人按评估的价格,给其它几位继承人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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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的遗嘱,是有效的遗嘱。
老人依照《继承法》规定
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或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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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现在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应按照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遗产无继承人时,按下列顺序处理其遗产:
(1)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或欠有税款的,以其遗产清偿债务或者税款。
(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方式设定了遗赠的,以其遗产履行遗赠。
(3)如果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应酌情分给其适当遗产。
(4)被继承人生前为集体组织成员的,其所遗留的遗产归该集体组织;非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遗产,归属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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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留下的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
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也可代写遗嘱,但代书人应对遗嘱内容严格保密。不论什么形式的遗嘱,格式一般应包括三个部分,且不能缺一:1.首部:包括标题和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2.正文:包括立遗嘱的目的、财产状况、处分意见和对继承人的嘱咐与期望。
3.结尾:包括遗嘱份数、保存处所、遗嘱执行人姓名、住址。最后是遗嘱人签名盖章、附属代书人、见证人签名盖章。如需要公证的,则无须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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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