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和老公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但一直关系不好,没有共同语言,所以也没有发生关系,8月份在双方父母及对方的催促下,我因赌气和他登记,之后他的家人给了我4.8万彩礼,4个月后办了酒席,酒席前因感情不和,我向他提出离婚,并退还他的彩礼,他因为请帖已发离婚没面子所以坚决不同意,其实由于他情商很低,对我造成了很多的困扰,我们关系因此一而再再而三的恶化,他还是坚持举办酒席,酒席是双方一起举办的,但婚前商量过,说是男方全部承担酒席费用。酒席之后,我们的关系也没有因此变好,反而因为相处多了,矛盾更多,所以一直争吵不休,我患上了抑郁症和焦虑症,我无法再和他生活下去,于是我再次提出离婚。由于办酒席之后,他总是在他的工作单位住,很少到我家来,加之感情不和,所以也没有发生关系,现在他要求我退还他的彩礼4.8万,办酒席所花去的全部金额大概5万左右,以及登记以后所花去的他的工资卡的2万块。他和他的家人还威胁我,如果不拿钱就要到我住的地方闹,天天找我们家闹,请问我如果走法律途径,我需要赔付他们这么多钱吗?

离婚
2019-04-20 12:30: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登记没有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属于应当返还彩礼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
    (2003)19号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原则上婚前一方的债务不会转移到婚后的另一方,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某些情况婚前的单方债务会可能变成双方的共同债务,如: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情形。
    2.同时根据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没有以上三种情况的男方是无权要回彩礼的。
  • 您好! 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
    1、不予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虽然接受彩礼,但已经结婚的,离婚时如一方主张返还的,原则不予支持。但特殊情形下例外:一是虽然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因为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处应指因给付行为导致给付人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
    2、应予返还。有以下三种情形,彩礼应予返还: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包办、买卖婚姻而收受彩礼的;
    (3)以订婚为名行骗取彩礼之实得。

  • 一、未登记,不是合法婚姻,只能叫做解除同居关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所以你可以要回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