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爸帮别人担保借款三万,法院一共给了三次还是四次传票,现在连本带利一共要还79000,借款人不愿还,现在我爸被拉失信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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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直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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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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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担保人,借款人换不上钱的,担保人应当根据
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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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