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在吗户口迁移准迁证问题

2022-10-31 03:5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迁户口一般需当事人向预备迁入辖区的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然后本人或户主向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最后当事人持注销证,到准迁地申请户籍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迁移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领迁入证;
    2、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当事人持迁入证、迁出证等相关材料,领取户口本。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迁移户口需要办理迁出手续与迁入手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迁出手续需要由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准迁证等材料到原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再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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