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婚前购房,未加女方名字,婚后女方需要承担房费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0-31 06: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婚前购房的,房子算买房人个人的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进行分割。但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房,婚后在房本上加了配偶名字的,该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的房产,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或者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的房产,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或者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