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逆向行驶罚款200记3分,一个月内未处理,有没有滞纳金

2022-10-31 06:2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罚款逾期未交的,每日按罚款数额3%收取滞纳金,逾期三个月不交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不交纳罚款的,记12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如果驾驶人逾期缴纳罚款的,要缴滞纳金。当事人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必须在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如果超过15日没有处理的,则需要依法承担加收滞纳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违章没处理有滞纳金。这属于逾期缴纳违章罚款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是滞纳金最多不超过罚款数额的本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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