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再婚,今年退休能享受到独生子女费政策吗

2022-10-31 07: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已经按照以前的政策取得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可继续按照相关政策,取得相应补助,但在国家取消独生子女政策后,就无法取得独生子女证,也无法取得相关补助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退休职工领独生费的标准: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的新规定,相关内容如下: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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