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左手中指骨折发生工伤的具体时间,与医院病历本上描述的时间不符,可以去医院修改吗?

工伤索赔
2022-10-31 08: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证明写明发生事故的日期、时间及地点或岗位;证人;当日救治医院以及转院到指定医院的出院小结、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各项病历、出院小结、检查记录以及手术记录须要自己进行复印留底。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劳动者送往医疗机构治疗;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申请工伤认定时没有病历原件影响并不会很大,当事人在治疗的医院是有存档的,直接到治疗的医院档案部门进行复制,然后盖章就可以了,该病例复印件也是有效的。法律依据:申请工伤认定时没有病历原件影响并不会很大,当事人在治疗的医院是有存档的,直接到治疗的医院档案部门进行复制,然后盖章就可以了,该病例复印件也是有效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医院伤残鉴定吗
人身损害赔偿 305
在我国医院做手指工伤鉴定检查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纠纷 403
病历医生签字不符,如何做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40538
病历医生签字不符,如何做司法鉴定?
病历医生签字不符,如何做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6065
病历医生签字不符,如何做司法鉴定?
病历医生签字不符,如何做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48091
病历医生签字不符,如何做司法鉴定?
病历医生签字不符,如何做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38667
病历医生签字不符,如何做司法鉴定?
当心医院修改病历
什么是病历 22111
当心医院修改病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