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子女变更扶养权的问题

子女抚养
2022-10-31 08: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过下列方式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协议变更是转让抚养权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诉讼变更是双方对变更抚养权没有达成协议,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机构:双方协商变更的,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主要如下:  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由上可知,变更子女扶养权的确定标准主要是看扶养孩子的一方是否有能力扶养孩子,如果已经没有能力扶养孩子的,就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还有就是扶养孩子一方是否有严重危害到孩子的行为,如果有,也是不再适合扶养孩子,这个时候孩子的扶养权也要变更,以及孩子的自己意愿。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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