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人去世,土地确权证上只有大儿子的名字,没有小儿子的名字,小儿子有继承权吗?

土地纠纷
2022-10-31 08: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视具体情况而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取决于是否成立抚养关系。如果继父母有抚养继子女,继子女便有继承权,没有成立抚养关系的,则无法继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儿子已经去世的,孙子孙女有其父亲的继承权,但是没有爷爷奶奶遗产的继承权。但是儿子去世,孙子孙女是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法定继承的继承份额具体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存在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等情况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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