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辆损坏严重,而我做点小生意不能没有车使用,于是修车期间租了一辆跟我的车差不多价值的车用,请问租车费用对方该不该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31 09:0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车费能支持获赔。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因车辆(非经营性车辆)损坏无法继续使用,使用替代性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可以向侵权人主张,因此租车费能够被支持获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被认定为全责的车主是应该赔偿受害人在修车期间的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的,除此之外还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承包或者租赁他人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承租人或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辆所有人出租时明知机动车辆有缺陷仍然出租,或明知承租人不具备使用、驾驶车辆的资格或技能仍然出租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出租人、承租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可向其中任一方或双方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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