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费用是哪些

起诉离婚
2022-10-31 09:06: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起诉离婚需要些如下费用:
    1、诉讼费,一般为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但超过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执行费,涉及到生效裁判执行的部分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
    3、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费用具体是:案件受理费即诉讼费、申请费。并且案件受理费是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的,不另行交纳,超过部分按
    0.5%交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费用具体是:案件受理费即诉讼费、申请费。并且案件受理费是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的,不另行交纳,超过部分按
    0.5%交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费用是:案件受理费即诉讼费、申请费、有需要的需要证人鉴定人员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的,不另行交纳,超过部分按
    0.5%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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