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朋友一起合租,到交房租的时候,问他他说不租了

房屋租赁
2022-10-31 10: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租赁合同到期后对方不租了应该依约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有权利拒绝对外出租,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出租人继续对外出租的,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对承租人进行催告,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如果承租人继续不履行义务,出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