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货车行驶红绿灯到超车道,遇小车强行变道发生刮碰,是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31 10: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变道超车发生事故,责任的划分与超车的场景相关。若是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若是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有下列行为的,要为交通事故负全责:追尾碰撞前车、变更车道发生事故;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逆向行驶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强行变道被撞,一般为强行变道方的责任,最终的责任承担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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