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稳定的工作、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
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有房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用于支付房款。
三、有能够抵押的财产。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