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对于强迫行为人签订的合同,受强迫方有权请求撤销。以强迫手段使行为人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