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地施工扰民110管不管

业主维权
2022-10-31 11:3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的,居民可以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在协商不成或工地死灰复燃的,电联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
    以上方法都不行的,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对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定。
  • 施工单位夜间在工地施工扰民的,居民可以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协商不成的,可电联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
    以上方法都不行的,可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对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定。
  • 晚上施工扰民由公安机关管理。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即属于噪音污染,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

    法律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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