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男方不给抚养

子女抚养
2022-10-31 11: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的,孩子母亲作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在写好起诉状后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索要孩子的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男方若无有正当理由,不能随意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用,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给付抚养费用。如果双方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金额、期限有约定的,依约定的结果进行支付。若未约定也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女方给不给抚养费的判断方式:如果子女归男方抚养的,女方一般应当支付抚养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子女归女方抚养的,女方一般不支付抚养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