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小路上摆小吃摊算占道经营吗

业主维权
2022-10-31 11: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占道摆摊经营的人的处罚标准是: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摆摊占道经营的,责令摊贩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且可以处以罚款。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摆摊占道经营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摆摊占道经营影响道路通过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但各地的处罚标准不一样,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城管条例,具体罚款金额根据实际违法行为的程度认定。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 路边摊是否违法,取决于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利益,以及是否违反城管部门的管理范围,摆地摊本身不违法,最重要的是你摆摊的地方可能侵害了其他权利人的权利。一般属于城管部门的管理范围。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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