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证需要当事人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4)与公证相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准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
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