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了别人的车子处理违章,需要带行驶证吗?

2022-10-31 12: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违章需要带的证件有: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违章确认书,到交警队办理相关手续。处理交通违章一般要在违章所在地办理,去车管所进行确认,领取确认书,然后去指定银行交上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处理违章不一定需要车主前往,车主与驾驶人不同的,驾驶人携带资料去处理就可以。如果是车主本人违章的,必须车主亲自去处理。处理车辆违法,不需要车辆到场,别人代办也可以,但必须拿着代办人的证件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未带驾驶证被处罚的,去处理违章行为时需要带行驶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将会被处罚款20至200元,记1分,扣车。处理罚款时需提交行驶证、驾驶证以及身份证等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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