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今年55周岁,在一个公司工作了14年,公司没有交保险,由于岁数过了50岁,劳动仲裁不管,请问像这种情况,我怎么办,起诉公司,能给补偿吗

仲裁
2019-04-20 13:3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法院执行公司财产,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处罚:
    1.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2.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4.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的法定义务。公司说试用期6个月,刚过去就交了保险,说明公司按法定程序走,并没有错误。
    至于您的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想继续在该公司上班,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外。
    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说,劳动者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成,或者不愿与公司协商的情形下,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三十日后到点走人即可。
    在试用期期间,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即可,对于书面还是口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如果您想离职,可以与公司协商或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即可。希望能回答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 首先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交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同时附上因工负伤的相关证据。无论是法院诉讼还是申请劳动仲裁,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申请劳动仲裁,首先要证明是该企业职工,最好的证据是劳动合同和工作证。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和工作证就要保存好过去在该企业领工资的工资袋或者工资条。如果没有工资袋或者工资条,要找出你的同事或者介绍人,或者你的服务对象,他们也可以证明你是该单位职工。
    只要能证明与单位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合法权益就可以得到保障。劳动监察大队经过调查,有权责令企业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如果要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或者在完成企业交办的任务过程中受的伤,受伤后应及时向单位汇报,还要记住受伤时有哪些见证人在场,记住他们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法。
    如你请求赔偿,就要保存好相应的发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医药费、住院费、看病的交通费等票据。要求赔偿护理费,还需要保存医生开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和诊断证明,如果劳动者认为会造成终生残疾的,要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残疾等级鉴定,领取工伤证。
  • 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公司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者为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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