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决离婚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0-31 14:0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拒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敦促其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仍不听劝告,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可以对其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对方拒绝付孩子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针对其拒付抚养费的行为向一审法院进行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生效离婚判决的对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支付义务。如果对仍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可以对其强制执行,或者请其单位进行协助,每个月按时从工资账户中划拨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拒不给付抚养费的处理办法: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