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物业有矛盾不交管理费不让车进车位

业主维权
2022-10-31 14: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定了车辆保管协议、交纳了车辆管理费,有物业公司发放的专用车位停车证并支付了保管费,此时车辆丢失,业主可按保管协议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业主未将车辆停放在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那么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车辆没有保管义务,对业主车辆丢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以下八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法律依据:
  • 不交物业费不让车进小区不合法。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不得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同时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业主进出小区、入户、使用电梯以及车辆进出车位。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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