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败坏他人名称辱骂他人放狠话让其他人来侵犯我的肖像权

肖像权
2022-10-31 14:3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损坏个人名誉的处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如果到法院起诉得,且侵权事实存在的,法院一般会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还会判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 侵犯姓名权的具体表现方式包括:
    1、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3、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等。侵权人需要赔偿对方实际遭受的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和精神损失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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