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给个人老板开吊车,在工作过程中,从吊车上掉下来了。应该得到怎样赔偿

工伤索赔
2022-10-31 14:3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要求赔偿的方式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工伤认定,要求老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的情况下,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老板索赔。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如果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可由老板与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如果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被认定为工伤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赔偿医疗费、康复费、鉴定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在厂里上班受伤,认定为工伤的,若老板未依法为其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赔偿员工,赔偿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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