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友和前男方生养两个孩子,没有结婚证,现在分手有四年了。但户口在男方,显示已婚。怎样户口迁出来?

2022-10-31 15: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后女方不迁户口孩子能上户口,女方的户口不迁移到男方名下,并不会影响到以后孩子的落户,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婚后必须迁移户口,户籍是否在一起并不影响婚后的各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和约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的迁移方式:一般来说,需当事人或户主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前往迁出地派出所或迁入地派出所分别进行申请迁入或者迁出,在拿到《准迁证》后办理迁出手续。前往入户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结婚后男方户口迁到女方户口上,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准备双方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准备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准备双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首先由迁出户口一方男方所在地的村委出具计生证明。男方所在计生委审核该村委的计生证明。
    2、由女方拿着所有资料(含计生证明)到女方所在地的公安局填写户口迁入申请书。
    3、由女方所在地公安局出具对男方户口接收证明。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到男方原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
    4、女方拿着所有资料到女方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落户。就能完成户口的迁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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