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依法享有下列基本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
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