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军属,想休探亲假,但是我们单位说当年休了婚假就不能在休探亲假,这个合理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31 16:3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休探亲假的规定:劳动者探望配偶的,每年可休30天的探亲假;未婚劳动者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可休20天的探亲假;已婚劳动者探望父母的,每4年可休一次20天的探亲假等。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 单位不批探亲假不合法,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除外。探望配偶的假期一般为一年一次,30天;未婚探望父母的假期为一年一次,20天;已婚探望父母的假期为四年一次,20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公布的通知》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国务院关于公布的通知》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 享受了探亲假,还是能享受年休假的,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都属于国家给在职职工的待遇。如果职工请的探亲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那么就不能再享受带薪年休假了。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