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婆起诉我把孩子带走了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0-31 17:4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 想要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起诉状、证明夫妻双方婚姻现状的材料、现有财产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规定期限内立案、受理、开庭并作出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法律依据:
  • 生活中,男女双方离婚后,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或者没有的一方私自将孩子带走,另一方不知道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
    1、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将孩子带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2、没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地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根据司法实践,其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因此,离婚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的话,如果情节严重,法院会中止其探望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