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丢了然后又补办个新的,补办过之后旧的又找到了,然后呢补办的新的又丢了,问一下之前的旧的还能用吗?

2022-10-31 17:4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最好在身份证过期前三个月之内办理补办手续,因为身份证过期了就不能用了,而且补办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补办的期间,如果要用到身份证的,那么由于新证未到,旧证已经失效,会带来很多麻烦。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补办新身份证后旧身份证一般就不能用了。因为在办理新身份证之后,旧的身份证会被依法回收,或者依法注销,在被回收或者注销之后,旧身份证就失去了其该有的效力,从而不能使用。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补办后原来的不能用。办理新身份证之后,旧的身份证会被依法回收,或者依法注销,在被回收或者注销之后,旧身份证就失去了其该有的效力,从而不能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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