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额我就是想问我在公司被辞退了

无故辞退
2022-10-31 19:3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在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退情形之一时,或者经济性裁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过失性辞退情形外,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公司辞退劳动者并不算裁员。辞退包括过错性辞退和无过错性辞退,与裁员是不同的。裁员是单位在具有依法进行破产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所采取的措施,与辞退的法定情形并不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