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赡养父母死亡后不能追偿。但是在分
父母遗产时,可以对履行主要抚养义务或与
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
继承人多分,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
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