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亲属在安康某物业上班遭遇烧伤,现生命垂危,医疗费用已无力承担,而所属单位推卸责任不出面,故求助贵律师所

工伤索赔
2022-10-31 20: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受伤职工应当对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即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维权提示:农民工或临时雇佣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用工单位往往以δ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也要为职工的工伤负责:
    1、领取工资或劳动报酬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卡等;
    2、单位同事或共同劳动人员的书面证明等; 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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