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免刑处罚和受过刑事处罚关系

刑事辩护
2022-10-31 20: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不属于刑罚的范围。免予刑事处罚指的是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因此免予刑事处罚不是刑法。法律依据: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不属于刑罚的范围。免予刑事处罚指的是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因此免予刑事处罚不是刑法。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免予刑事处罚不是刑罚。免予刑事处罚指的是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因此免予刑事处罚不是刑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免予刑事处罚有“案底”。免予刑事处罚也称免于刑事处分,是我国的一项刑法制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因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制度,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一种合法选择和判决。简而言之,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前提为“有罪”,结果为“免罚”,与无罪不同。因此,免予刑事处罚是有犯罪前科和“案底”的,同时需要接受训诫或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等。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出现在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罪犯,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