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离婚赔偿问题,男方没有尽到责任和义务!男方工资是双方共同财产,一年也没有给老婆一分钱,而且分居一年了,还有家庭暴力,男方上网搞暧昧,背着女方欠债,应该怎么赔偿女方

离婚赔偿
2022-10-31 20:5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是女方,要提出离婚,不要赔偿男方。只要女方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没有对男方造成精神损害,女方无需因为提出离婚而赔偿男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赔偿一般都是用金钱进行赔偿,但只有一方存在以下情形,另一方才可以请求赔偿: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需要注意的是,请求赔偿需要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赔偿的支付方式应当由双方约定,其中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请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