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撞到人,她喝了酒,手机坏了,应该负全责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31 20: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后出车祸,如果朋友有劝酒的行为并把对方安全护送回家,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上述情形一起喝酒的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酒驾电动车撞坏汽车,汽车一般不会负全责因为酒驾电动车一方在上述情形下一般存在过错具体的责任认定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七十二条第三项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不得醉酒驾驶;
  • 电动车撞人后,如果电动车驾驶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则应当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电动车驾驶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无过错,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被撞人的故意造成的,则无须对被撞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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