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则公司可以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单位的营业执照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理赔,单位可以依法为员工申请医疗费用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等费用的赔偿。如果公司未投保的,则上述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来支付。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