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过30天后可以一个人去申请拿离婚证吗

起诉离婚
2022-10-31 23:5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冷静期30天后必须本人去领离婚证。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是与身份联系密切的严格的法律行为,只能由夫妻双方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办理,他人不得替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协议离婚当天不可以拿到离婚证。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然后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双方都未撤回离婚申请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申请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发给离婚证。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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