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多次借钱不还起诉法院不管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2-10-31 23: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可以先由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法院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当事人陈述、质证;最后由法院裁决。如果法院决定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 向法院起诉借钱不还的程序:先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再开庭审理,由当事人陈述、质证;最后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决定不予受理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 欠钱不还法院的处理:法院会判决债务人,即被告返还欠款并支付利息,此时被告应该在履行期内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一旦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直接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拍卖、变卖不动产、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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