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是
物权变动的表现形式,通常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机动车物权的变更、转让,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只要车辆手续齐全,车辆状态正常,没有违章、抵押等情况是可以正常办理过户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公司过户车辆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有效期内的交强险;
(3)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
(4)行驶证;
(5)买卖协议以及付款发票。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