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宝妈拉我赌博,她自愿转给我的钱让我赌,输了,这钱可以不还给她吗

债务追讨
2022-11-01 05: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赌博欠下的钱是可以不还的,因为赌博属于违法行为,所欠下的钱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情形。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因赌博而产生的债务,俗称赌债。赌债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司法实践中,债务人对于是赌债负有举证义务,否则会被认定为不是赌债。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因赌博而欠的钱可以不还。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因赌博而产生的债务,俗称赌债。赌债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司法实践中,债务人对于是赌债负有举证义务,否则会被认定为不是赌债。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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