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订的租房合同是12号,但是租期是15号开始算,房东现在不想租了,他算违约吗?

房屋租赁
2022-11-01 06: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签订后房东不租了构成违约,存在法定解约情形的除外。依法成立的租房合同对租赁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房东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房东擅自解除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不租了,房东违约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双方均应切实遵守合同的约定,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租房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未到期房东却收回房子,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租客有权依法要求房东继续出租房屋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或者选择不继续租用房屋,并要求房东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租房期间合同未到期房东不租了算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害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变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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