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纠纷可以找哪个部门

业主维权
2022-11-01 06: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投诉物业可以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物业企业的较大问题的,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投诉物业可以去业主大会反应,然后由业主大会作为代表与物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居委会组织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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