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户口在男方家,男方家拆迁了,女方有什么补偿的

拆迁补偿
2022-11-01 07: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拆迁赔偿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拆迁赔或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赔偿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拆迁征地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一方拆迁补偿不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由婚前财产带来的动迁利益依然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有协议按协议,没有协议按照法律依据,卖地所得款项依然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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