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车辆所购买的商业保险到期了之后,可以推迟交费的时间根据保险合同中的规定决定;但车辆交强险在到期之后没有按时缴纳的,车辆即不得上路进行行驶。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二十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