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登记结婚同居生活近两年,并育有一女,女方跟人跑了,男方能不能要回彩礼?

彩礼
2022-11-01 09:0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了未同居彩礼应当退回。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的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当返还,但应以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半年女方跑了,如果没有离婚就不能要求返还彩礼。但是当事人如果找不到对方,可以去宣告失踪,然后再去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如果可以找到收取彩礼的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半年女方跑了,若满足一定情形,彩礼是可以要回的。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况下,支付人可在主张离婚的同时,请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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